时间:2020-4-10 15:01:14 来源:新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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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号称“童年阴影剧”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吗?剧中的安嘉和那张变态、恐怖的脸至今仍未忘记,每一个施暴镜头都让人不寒而栗,那些画面可以说是不少人的童年阴影了。
而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因一些琐事“一言不合就动手,一气之下就挥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可“动手”的结果,就是毁掉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在许多家暴现象中,施暴者往往会以“我都是为了你好”、“一时冲动”、“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对你了”的说辞来美化自己的罪恶行为,而受害者往往存在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选择忍气吞声,默默承受。最终只会让这种行为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案例一:
前几日,一则微博热搜引起了小编的注意,在四川广元有一位化名为杨月的女士,公开曝光了丈夫对其家暴的视频,视频中当杨女士被丈夫殴打倒地,在尝试站起来劝阻时,却被丈夫再次打倒在地,拳拳到肉,恐怖至极。而这样的场面,其13岁的儿子就曾目睹过许多次。画面中的“恶斗”,撕碎的不仅是一对夫妻的多年感情,更撕碎了一个孩子健康、美好的童年,对孩子日后的成长也会造成影响。
案例二:
随着《安家》电视剧的热播,曾经《今晚80后脱口秀》的主持人王自健又重新回到了大家的视野里。不禁令人回想起他水深火热的私下生活,王自健曾自爆被妻子家暴的细节,王自健不止被家暴过一次,前后被扇过500多个耳光,被烟头烫过6次,严重的时候直接被打到住进医院,网上也有他被打得鼻青脸肿的照片。
关于“被家暴”的新闻,真的太多太多,每一个都让人感觉毛骨悚然、触目惊心!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干警在近日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创作了一部普法短视频《不!能说的秘密》,通过诙谐幽默的方式向大家介绍有关于家暴的法律知识。
什么是家暴?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暴是对受害人身体或精神上施加暴力,使受害人感到痛苦,危害其身体健康和贬损其人格尊严。家暴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或收养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家暴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伤害或精神上的巨痛。
家暴只有零次或无数次,家暴不分男女,只有施暴者和受害者!在第一次面对家暴时,要勇于向家暴说“不”,不做“沉默的羔羊”大声说出你的秘密,家不是暴力的庇护所,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遭受家庭暴力维权过程中,最棘手的一个问题就是取证困难,小编现提供如下的几点以供参考:
一、及时拍照、录音。这是受害人自己可以做到的最简单的一个取证方式,录音可以是家暴当时的,也可以是事后交谈过程中的录音。
二、第一时间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是最好的证据,且证明力高于一般证据。
三、向当地妇联、居委会投诉。只要及时投诉,妇联、居委会接诉后会认真记录,积极协调处理,也会为日后的诉讼出具相关的证明。
四、及时就医。被实施家庭暴力后,往往会留下伤痕,因此需要去医院治疗,以医院的病历记载、医疗费单据作为证据也是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就诊时间应当及时,不可以和家暴时间间隔太长,向医生陈述病情时,要说明是因家暴造成。
五、证人证言。如实施家庭暴力当时,有邻居、亲戚朋友在场,最好让他们出庭作证,如果有困难,可以形成书面材料,最好让证人亲笔书写,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六、物证。如当时使用刀具、棍棒等器械实施家暴,造成伤情比较严重、有可能会有血渍,可以把实施家暴的工具和现场做完整保存。
供稿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职务:政治部宣传人员
姓名:刘蕾
审核:薛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