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3 9:41:22 来源:新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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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网-吉林12月23日讯(图文/孙明远)12月21日,由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牵头负责,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指导,敦化林区、珲春林区、汪清林区、和龙林区四家兄弟法院协作,共同开展了一次强制腾迁行动,成功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人手中,以强有力的执行彰显司法权威。
早上8时,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刘雪飞将参与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随着执行局局长刘志敏的一声令下,全体干警立即赶往执行现场。
2016年9月,经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判决,涉案房屋归申请执行人陈某所有,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滕某始终未腾退房屋。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多次张贴腾迁公告,对被执行人滕某反复沟通释法,但滕某始终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决定开展强制腾迁行动。
为确保本次行动的顺利完成,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提前做好了行动预案,召开专项行动会议,评估本次腾迁行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将整个团队分为执行组、抓捕组、警戒组、应急组,将各项工作安排到个人。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控制现场,并告知被执行人滕某立即腾退房屋,但滕某仍然拒绝腾退房屋并妨碍执行。执行法官见状立即让司法警察将其强制带离现场。之后腾迁行动正式开始。整个过程,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录音录像、仔细清点物品并登记在册。
经过10小时的紧张工作,最终成功将涉案房屋交付到申请人陈某手中,而被执行人滕某,在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下,主动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保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通过本次腾迁行动,彰显了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敢于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亮剑的决心,以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信心。此次行动,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有效树立了法院司法公信力,使被执行人们能更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从而在本地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供稿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
审核:薛成毅